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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 2025-05-04
“坐地生财”的致富“带头人”
——万州区新田镇五一社区原党支部书记、
居委会主任隆小富案件警示录
违纪违法事实
隆小富,男,汉族,曾任万州区新田镇五一社区党支部书记、居委会主任。
2023年2月,隆小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经查,隆小富违反政治纪律,与他人串供,向组织提供虚假说明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群众纪律,不按规定公开村社区事务,侵犯群众知情权;违反工作纪律,不按规定程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旧办公室;违反生活纪律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方式套取社区集体资金,私分社区集体资金、向他人行贿;涉嫌贪污罪,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数额巨大;涉嫌挪用资金罪,利用职务便利,挪用社区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,数额较大,超过三个月未归还;涉嫌合同诈骗罪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。
2023年5月,隆小富被开除党籍,罢免居委会主任职务。
2023年11月,因犯贪污罪、挪用资金罪、合同诈骗罪,隆小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。
原声忏悔
忏悔书节选
起初我起早贪黑、精心经营自己的养猪场并结合其他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多种经营,家庭收入明显增加、生活质量明显改善。我将自己的养殖技术和经验在全村广泛推广,带领大家走共同富裕的路子,我在众人的期待中成为了基层干部。
担任社区干部后,接触的群体多了,接触的事多了,发现赚钱的机会也多了。尝到了权力带来的赚钱快感,无心再去经营养殖业、无心再去研究多种经营的致富经,把精力放在为自己谋取私利上。处理工作和群众问题简单粗暴,为了逃避群众的监督,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、居务信息,对群众的反映置之不理,导致干群关系日渐疏远并趋于恶化。
在我担任五一社区党支部书记后,负责协助镇政府、经开区、铁路办开展征地拆迁补偿、房屋拆除、人畜饮水等工程项目实施,贪欲之心日渐膨胀,凡事无论大小经过就去伸手。
一是项目经过要“拔毛”。我将委托单位及镇领导的信任当作理所应当,项目结余资金本应归社区集体所有,我却在项目开始之初,就打起了从中捞钱的主意。安排好友通过我的职务便利将工程发包给他们实施,但我不参与任何施工,就利用他们的手将工程资金套出来交给我占有。我没有付出成本,白白地获得了工程资金,用权力换取金钱。
二是资金路过要“拔毛”。我将公家的“钱袋子”当作个人“银行卡”,肆意妄为、随心所欲,以至于违纪违法。我利用负责出售社区旧办公室的工作之便,将旧办公室出售给好友,并让其将售房款交给我,我将这笔公款全部挪作他用。
三是经手事项要“拔毛”。我将为群众办事当作赚取利益理所应当的门路。镇领导安排我负责某项目协调租赁土地、调解矛盾,我利用职务便利向承接项目的老板提出承包工程的要求。在该工程被拆迁补偿时,我帮助老板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国家更多补偿款,我目无法纪、胆大妄为、荒谬至极的做法将面临法律惩处。
俗话说,没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。我自实施上述违纪违法行为之后,面对群众的不断反映,我每天担惊受怕,睡不好觉也吃不好饭,更没有心思开展工作。始终犹如一颗巨大的石头压在心里,时常幻想头上悬着一把剑,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下斩向自己。日有所思、夜有所梦,有一次我甚至还梦见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我家,将我带走。我在梦中惊醒,坐立不安,当晚再也无法入睡。过后,我晚上总是不能安然入睡,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,我就会想到自己犯的错误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平息。面对组织的调查抱有侥幸心理,提供假情况,还让社区的干部帮我向组织说假话。我错失了一次次机会,直到被留置才追悔莫及。
我作为五一社区党支部书记,忘记了党的宗旨,忘记了自己的责任,我愧对组织对我的培养、愧对村民对我的信任。我记得2021年上半年的一天,新田镇党委组织全体干部、社区支书观看廉政宣传片、警示教育片。那时候我在台下观看,看着别人的教训和忠告,心想自己是不是也会有这么一天。果不其然,别人的昨天成为了我的今天,在这里写下自己的忏悔书。这充分说明不是组织教育不够,而是自己没有深刻地接受教育,没有触及到自己的灵魂。
天底下什么药都有,唯独没有后悔药,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。这正是应验了一句话,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”,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自己酿的祸要自己来背。
案例剖析
坚守理想信念,不是一朝一夕的事,需要一辈子学习进步,一辈子改造提高,做不到这一点,就可能随时掉队、名节不保,甚至身败名裂。隆小富有过艰苦奋斗、自我严格要求的经历,却没有一如既往地坚守到底,丧失理想信念,防线步步失守,一步步走向了违法乱纪的不归路。
隆小富曾是新田镇五一社区的致富“带头人”,从部队退役后,他回乡创业,靠发展养殖等产业发家致富,并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在社区推广,得到村民和镇领导的肯定,在众人的期待中成为了一名基层干部。然而,当上社区干部的他,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。五一社区是新田港铁路专线及货运站场项目所在地,新田港附属工程实施期间,在此征用了大量土地,征地拆迁补偿、征收房屋拆除、毁损项目修复,面对眼前唾手可得的“捞钱机会”,隆小富不再去安心经营产业,反而把精力放在为自己谋取私利上,一门心思想不劳而获“赚快钱”。
他在协助政府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时,利用职务之便,以虚构饮水管道毁损需要进行修复为由,骗取国家征地拆迁管道维护费;在实施拆迁毁损饮水管道迁移安装工程中,他为了获得更多利润,同意施工方偷工减料、降低施工标准,将结余的工程款装进自己的“腰包”。除此之外,他还将已获得国家赔偿的公路指认为自己经营的葡萄园征地范围,骗取国家赔偿;将本应移交集体的扶贫车间资产非法占有。隆小富“坐地生财”,却逃不过群众和组织的“眼睛”,面对群众的举报和组织的核查,他整天担惊受怕,坐立难安,直到被留置才追悔莫及。
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,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。守住拒腐防变防线,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。本是众望所归的社区干部,本应带领基层党组织和村民服务发展大局,但隆小富却利欲熏心,罔顾法纪,擅权谋利,既毁了自己,也啃食了人民群众获得感。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,大明无偏照,至公无私亲,牢记党的宗旨,坚持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