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巧:轻时以为热爱是捷径 中年后才懂专注才是王道
1997年,一张褪色泛黄的工商执照:年轻时以为热爱是捷径,中年后才懂,专注才是王道
因为喜欢《飘》,我开了家叫“飘”的服装店
被小偷用竹竿挑走皮包,却一把抓住竹竿大喊
追回被偷的传呼机,对方吓得乖乖归还
童装卖得最好,我却偏偏男装女装都做
如今才懂:小店应小而精,做精做透,才是王道
1997年,一张腿色泛黄的工商执照
1997年,一张腿色泛黄的工商执照。
做自己喜欢的事,是成功的捷径。
小店应小而精,主打一个领域,做精做透,才是王道。
因为喜欢穿漂亮的服装,我特别订了本杂志《上海服饰》,喜欢里面的服饰和色彩搭配技巧,于是我决定做服装生意。
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经营的店铺,取名《飘休闲服饰》,因为喜欢《飘》这本小说而得名。
店名特意请了画家赵老师题扁,把“飘”字做成艺术体,那最后一笔拖出了红黄蓝三色彩带,把“休闲服饰”四个字连成了一体。我对这个设计很满意。
---
第一次进货:差点被竹竿“钓”走全部家当
第一次去乌市进货,记得住在驻鸟办事处一楼房间,这个房间有四个床位,我就住了下来。
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听他们说有人东西丢了,我也没在意,就出去购物了。第二天,因为天气太热,我一看靠窗户边的一位顾客走了,我就搬了过去。
那个窗户是用铁栅栏拦起来的,晚上太热,就开了窗户睡。铁栅栏的缝隙有一个手掌宽吧,晚上我睡意正浓时像是感觉手背触动了一下,我睡觉很轻,下意识的一把抓住了那根竹竿,睡意朦胧的我使劲摇头,努力睁开了眼睛。恍惚间看见一个人影跑远了。我大声喊起来,房间的人都被我喊醒了。
我说有小偷,他们不信,说哪有人啊,但是看到我手里抓着一个长长的竹竿子,就知道我没有胡说。那个竹竿子已经挑上了我的皮包的袋子,落下时碰到了我的手,幸亏我反应的快,否则包里的相机和货款就会打了水漂。
---
第二次进货:追回传呼机,把小偷吓慌了
第二次是和服装加工厂的华华一起去月明楼进货,我陪她看服装面料时,口袋里的传呼机被维族小伙子偷走了,当时我俩都没发现,自顾自的看着衣料,但是老板发现了,怕小偷报复,当时不敢说,等小偷走了,捅了捅我,问你丢了什么东西没有,我说没有啊,但还是下意识的摸了下口袋,一看传呼机没了,我就问老板那小偷从哪个方向跑去了,老板指了指小偷跑走的方向,我迅速追了出去,有个长长的走廊,我往左追了出去,一看没有,又折回往右跑去,终于看到了那个小偷,和老板描述的穿的一模一样,我一把抓住他,大声呵斥把传呼机还给我,当时我声音很大,很厉害的样子,那个小偷慌了,赶紧把传呼机就还给了我,但是链子还在他的腰间挂着,我厉声说把链子也还给我,小偷把链子也摘下,还给我。我大声呵斥道以后别让我看到你,下次我就报警。
华华也赶了过来,他对我说你也太胆大了,你就不怕小偷把刀子拿出来捅你一刀吗?我说怕啥呀,其实我当时真的一点也不害怕,我觉得理直气壮的,没什么好怕的。年轻时真的是天不怕,地不怕的。
---
店铺不大,品种齐全——却偏偏忘了“小而精”
店铺有里外两间,里面一间小的做库房兼休息室,外面一间大的用做经营,推开门,正对面区域用玻璃镶满整面墙,再用木板请师傅做了个大大的陈列柜镶上去,使整个房间都明亮了起来,陈列柜专卖工艺礼品,另外三块区域分别陈列男装、女装和童装。品类有点杂,其实只专营童装就好。应追求小而专,而不是大而全。

其中童装销的最好,我的女儿是我最好的模特,我整天把她打扮的美美的,总是有人问,这件衣服好漂亮,还有吗,我说我只进了几套,卖完了。
现在想来应该专营童装才是王道,但是当时认知有限,没有那个经营头脑,只是想着不要闲着,赚个零花钱就满足了。
当时也没有想着上个经营管理课,提升自己的经营能力,只是自己买了几本书自学了有关会计基本知识和经营方面的书看看。
记得当时报了个会计班,因整天忙于开店而放弃了。
---
雇人看店,雇保姆看孩子——年轻时的“乱折腾”
我雇了个以前在我商场干过的售货员的妹妹帮我看店卖货,我则负责进货。
过年我特地进了一批毛衣,卖的很好,我雇了保姆看孩子,是个17岁的小姑娘,是老乡的女儿,不会做饭,只能看个家,帮我带带孩子。过年了我很忙,让她炒个瓜子说不会,我只好晚上回来自己炒,那一个月电话费竟高达500多元,我觉得不对劲,于是去电信局一查都是打给外地的才知道。她谈了个兵哥哥,我不在整天煲电话粥。年后我就把她送回去了。
---
那时的我:骑着电动摩托,戴着向日葵草帽,是街头一道风景
那时我打扮的很时尚,然后骑着我的电动小摩托,穿着我最喜欢的一套白色真丝套装,领间腰间绣着黄花,料子很厚,很挺,怎么穿都没有折痕。带上我最喜欢的草编帽子,头顶右侧别着一朵黄色的向日葵。也是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
那时我不是在家里追剧,就是到店里转转,对对帐,卖卖货,聊聊天,和顾客朋友闲聊,日子就这样静静的从指缝间流过。
---
而今识尽愁滋味,却道天凉好个秋
真是年少不知愁滋味,为赋新词强说愁,而今识尽愁滋味,却道天凉好个秋!
二十多年后,再想起那张褪色泛黄的工商执照,想起那个叫“飘”的小店,想起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岁月,我才真正明白——
热爱,只是起点。专注,才是那条最难走、却也最近的路。
年轻时总以为,做喜欢的事就是成功的全部。于是什么都想试试,男装、女装、童装、工艺品……恨不得把整条街的生意都装进自己二十平的小店里。结果呢?童装卖得最好,却没坚持做下去;精力分散,样样通,样样松。
如果当年只做童装,如果当年去上了那堂经营管理课,如果当年不那么“贪心”……可惜人生没有如果。
但也正是那些“弯路”,让我在中年之后,终于读懂了“小而精”三个字的重量。
---
年轻时以为热爱是捷径,中年后才懂,专注才是王道。
——把一件事做精做透,远比把十件事做浅做杂,更接近成功。
---
那张泛黄的执照,如今早已不知去向。但那个骑着电动摩托、别着向日葵的姑娘,永远活在了1997年的夏天里。



